临桂区宛田瑶族乡平水村委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黄流龙等人私分扶贫修路资金问题通报

2018-5-16 来源: 本站 关注度:5549 作者:临桂区总工会

    2012年1月,平水村委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黄流龙、原村委副主任黄方华和原村委委员陆绪明等三人将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宛田瑶族乡政府拨付给平水村委修建黄莲口至石灰窑的30万元革命老区修路款中的42771元进行私分,其中黄流龙分得14000元,黄方华分得14771元,陆绪明分得14000元。2017年7月,黄方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7年8月,黄流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陆绪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款全部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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