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3年,陈顺昌在担任六塘计生所报账员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在从事本单位的经费管理工作中一直使用其私人的银行卡存储单位的工作经费,同时将公款违规预借给时任分管领导李某某共计220900元,并在知道李某某拿虚开发票来冲账的情况下仍入账列支。2018年2月,陈顺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