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镇花堽村委支书兼主任廖任友分别于2015年12月4日、2016年12月10日两次携花堽村委会全体村委干部及其他人员以“联谊”名义到临桂某饭店和桂林市某农庄用餐,事后用公款报销餐费合计7334元。2016年1月,临桂镇实行村财镇管,廖任友未将花堽村委会办公楼北面面积为900平方米的空地年租金3.2万元存入财政专户,私设小金库。2017年6月,廖任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