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法制宣教之力 筑法治广西之基

2014-1-23 来源: 法制日报 关注度:4052 作者:彭清华

(转载自《法制日报》12月17日一版)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全力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各项工作,提高全社会法制化治理水平,为广西奋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奋斗目标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经济建设为主战场依法推进跨越发展

  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广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新期盼。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是李克强总理今年视察广西工作时对广西发展提出的新定位新要求。努力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西最大的政治、最硬的任务。

  广西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作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迫切需要法治的精神、法治的力量、法治的保障。长期以来,广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制宣传,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法治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区生产总值连续11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成为全国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祖国统一的模范、维护社会稳定的模范、我国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当前,全区正坚定不移地推进北部湾经济区和西江经济带加快发展,实施“双核驱动”战略,不断完善“两区一带”发展布局,不断扩大开放合作,向着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奋力前进。为此,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法制宣传教育主战场,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检验法治进步,以法治进步保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法制宣传要服务园区建设。广西牢牢抓住国家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推动区域良性互动发展的机遇,加快产业园区、经贸合作区、开发开放试验区、出口加工区建设。法制宣传要配合好园区建设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优化园区及其周边地区的法治氛围,把园区打造成依法运行的模范窗口,让法制宣传真正成为项目推进、园区建设、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法制宣传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是经济发展的载体,广西要实现赶超跨越,项目仍然是强劲引擎。法制宣传要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开展全方位服务,依托“项目建设年”等活动,从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加大对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政策法律服务,做到项目未动、法制宣传先行,把法治保障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

  加强民生法制宣传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等,都是与人民群众关系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群众利益,需要法治作保障,这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优先领域。必须进一步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围绕民生需求,紧跟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为改善民生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保障和改善民生,对广西来讲主要是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着力增加贫困人口经济收入,推进就业、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等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就是要围绕这些民生领域,让老百姓深入了解与自己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相关单位更加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环境。我们将继续深入基层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宣传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建立绿色投诉渠道,下大力气解决涉及民生的有关法律问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必将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解决民生问题、规范民生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良好氛围。

  强化环保法制宣传大力建设美丽广西

  广西山好、水好、空气好,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广西的一大品牌和优势,是广西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无形资本”,既是生产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良好的生态环境直接关系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法制作保障。坚持把保护环境、建设美丽广西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观念融入法制宣传之中,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形成“生态文明,全民共建”和人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解决环境法律问题与维护法律权益相结合的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点,以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环境整治,加强与解决环境脏乱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养群众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

  围绕造林和治水工程,加强与群众身心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发展生态农业,加强与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向群众传授新理念、新技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强化环境法治文化教育,唤起大家热爱广西、清洁广西的觉悟,让“美丽广西”深入每个人的灵魂,成为干部群众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是营造优质发展环境、实现百业兴旺、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广西地处祖国南疆,面向东盟,是祖国南大门,在国家实施经略周边战略、维护边疆繁荣稳定中负有重要责任。当前,广西与全国一样,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和赶超跨越的关键期,许多利益诉求、矛盾纠纷纠合在一起,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激化,有的甚至会演变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一些群众不善于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它当作思想预防、源头治理的“防火墙”加以建设,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法制宣传六进”活动,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把维护民族团结、巩固边疆安宁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创新宣传载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加强法制宣传国际合作,在边境地区联合开展禁毒、环保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边民的国家观念和国旗意识,为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和谐边疆发挥重要作用。

  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法治社会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项十分庞大、复杂的综合性社会系统工程。依法治理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深入做好依法治理工作,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当前,广西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网络已基本形成。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带头参与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法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体制,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大力推进法治广西建设,深化“阳光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广西各项工作法治化,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

主办:桂林市临桂区总工会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53号  电话:0773-5592547  邮编:541199
邮箱:5592547@163.com 职工维权:0773-5599837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 桂ICP备:13004058号 桂公网安备:45031202000114号